到超市买商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事情,在我县的城镇拆迁户中人们则可以像进商品超市一样,到“安置房超市”选择自己可心的房子,这是我县在推进城镇拆迁安置过程中出现的一件新鲜事。据介绍,“安置房超市”自去年12月份开始运营以来,已有434套商品住房被拆迁户选中进行回迁安置。
近年来,我县把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作为改善人居环境,提升地区整体形象和拉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,在新、老城区先后实施了一系列的拆迁改造。同许多地区一样,过去,我县对拆迁户的回迁安置大多采取的是政府新建安置楼,被拆迁户就近安置的方式进行安置。在安置楼建设过程中,常常受到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,造成建设工期长,拆迁户过渡安置时间长、费用高,资金占用压力大。同时,因大部分拆迁户为就近安置,房源有限,很难选择符合自己意向的安置房,带来较多矛盾。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拆迁户的回迁安置工作,加快推进城市建设,去年下半年,我县针对当前县城区域房地产市场趋于疲软的实际,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,采取由政府组织,相关部门参与,在盘活政府各类存量房源的同时,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已建成符合交付条件的开发楼盘中,集中团购部分商品房,组建“安置房超市”,让拆迁户直接到“安置房超市”选择自己可心的房子。目前,在“安置房超市”可供拆迁户选择安置的房源有4503套计48.4万平方米。
为保证“安置房超市”有效顺利运作,鼓励拆迁户选择货币结算,出台了对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部分每平方增加200元补偿费的奖励政策。被安置户选择政府托底安置房的,则按照该地段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;选择“安置房超市”安置的,则以安置面积为基础,按征收安置的区域确定与市场价格衔接的重置价进行换算,实现新老安置政策的对接。
为了保证“安置房超市”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选房秩序,县政府严格明确各责任主体职责,做好房源的分批次公告。将“安置房超市”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进行公示,同时公告价格、选房对象的选房顺序、选房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。统一编排“安置房超市”选房顺序,严格遵循选房轮候原则,按照选房房源与安置房源1:1.2,选房对象与房源1:1.1的原则确定每个批次选房对象名单,让拆迁户选择到自己比较满意的安置房。
县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一位负责同志形象地说,“安置房超市”的建立,拆迁户像“买衣服”一样,选购安置住房。由于放宽了安置户的选房范围, 被征收户的各类需求基本得到满足,房屋征收难度大幅降低,不少拆迁户是未拆迁先选房安置,实现了征收安置“零过渡”,不仅有效调和了社会矛盾,还有力地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运行。